
宋春生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1981年9月毕业于我校地质专业。现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,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。
曾任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技术员、科长,长春市朝阳区劳动局副局长,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,朝阳区红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办事处主任,朝阳区商业集团公司经理,朝阳区桂林街道党工委书记,朝阳区民政局局长,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兼人民内部矛盾调处中心主任、朝阳区信访局局长,朝阳区永春镇党委书记、镇长、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,2011年12月任朝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,2014年2月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,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。